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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3年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
www.hnedu.gov.cn 发布时间:2013-07-05 11:13 浏览数:7948



湘教通〔2013272 

    
关于做好2013年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

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市州、县市区教育局:

根据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23号)和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周边治安工作的通知》(湘办发电〔201075号)精神,省教育厅、省委教育工委决定2013年—2015年连续三年开展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活动。为推动这项活动深入开展,我们制定了《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基本标准(试行)》(见附件1)。现印发给你们,并就创建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建设目标

2013年开始,每年规划和支持20个左右县市区推进平安校园建设,经过3年时间努力,重点支持60个左右县市区在平安校园建设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引导各地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人、财、物的投入,逐步构建完整的人防、物防、技防体系,有效防范和处置涉校涉生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,大幅度降低校园治安刑事案件的发案率,改善校园及周边育人环境,增强师生安全感。

二、建设周期

此轮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立项工作分3年实施,2013年启动,2015年年底结束。每个县市区建设周期为23年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1.县市区组织申报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照《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基本标准》进行自评,填写《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创建申报表》(以下简称“申报表”,见附件2),同时制定《××××县(市、区)平安校园建设分学校创建规划表》(以下简称“创建规划表”,见附件3)。创建规划表包括县市区内学校幼儿园分校创建平安校园的基本情况、主要隐患摸排情况和下一步建设规划或整改设想等。申报表、创建规划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,于725前报送市州教育局(市州校园及周边综治办)。近两个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市区不具备立项资格:(1)发生了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涉校政治事件、非法聚集事件、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暴力恐怖事件;(2)发生了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刑事案件,性质恶劣、影响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公共卫生事件;(3)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没有实现“三个零指标”管理目标;(4)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成绩为“一票否决”或“黄牌警告”。

2.市州教育局审核。市州教育局对县市区的申报书与建设规划进行审核,并签署审核意见。湘潭市、娄底市、益阳市、张家界市推荐1-2个县市区,其他市州可推荐2-3个县市区。各县市区申报材料(申报表和创建规划表合成装订,一式三份;相关佐证和证明材料,一式一份)由市州教育局810前汇总报送省委教育工委维稳办。联系人:周韶峰、张轶;联系电话:07318473634084743275

3.省教育厅组织评审。1)书面评审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县市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按照1:1.5的比例投票确定 “申报材料审阅通过”对象。(2)申报县市区答辩。“申报材料审阅通过”的县市区,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答辩。答辩人为县市区教育局局长或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副局长。答辩分两个阶段进行:一是答辩人陈述。答辩人陈述县市区平安校园建设基本情况(时间不超过10分钟);二是专家提问。

4.专家投票表决。答辩结束后,省平安校园建设评审专家组进行合议和投票,确定20个左右的县市区为2013年拟立项的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。

5.投票结果公示。拟立项县市区名单报请厅委领导审定后,在湖南省教育政务网、省校园及周边综治信息网上公示15天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,省教育厅委派专家到申报地进行实地考查。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取消立项县市区资格,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。

6.发文确认。网上公示期满无异议,省教育厅发文确认立项县市区。

四、建设管理

1.年度评价。在建设周期内,立项县市区每年1231日前向省委教育工委维稳办报送平安校园建设自评情况,省教育厅对立项县市区进行年度评价,评价结论分为“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。年度评价结论为“不合格”的,责令整改并推迟验收,三年内不得申报平安校园建设有关项目。

2.考核验收。建设期满,由省教育厅专家组依据《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基本标准(试行)》,对立项县市区逐条进行考核,并开展校园安全感测评。

五、奖励办法

1.经费支持。省教育厅对立项的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给予一次性奖励,奖励经费用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,专款专用。

2.授牌奖励。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创建期满的,经省教育厅验收合格,由省教育厅发文确认并给予奖励,授予“**年度—**年度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”牌匾。

 

附件:1.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基本标准(试行)

 2.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创建申报表.doc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3.     县(市、区)平安校园建设分学校创建规划表

 

 

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湖南省教育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618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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